公房承租人去世后誰有權繼續承租北京12348公共法律服務熱線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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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 : 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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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公房承租人去世后誰有權繼續承租北京12348公共法律服務熱線案例我在河北省石家莊市,已病退,一直和父母租住在父母單位的公房里。我們姐弟三人,姐姐早早出嫁,弟弟在北京工作,只有逢年過節才回家。多年前父母去世,2022年公房拆遷,弟弟為了獲得補償款,擅自將父母租住的房屋改為由他來租住,并與單位簽訂了租房合同以及后續的拆遷協議。請問這樣的拆遷協議是否有效?如果沒有效力,如何申請確認這份協議無效?咨詢人:何女士2023年7月,何女士打電話來咨詢其弟弟要求她騰退房屋該怎么辦。接到咨詢后,我們耐心傾聽了她的問題,并對此進行了解答。首先,自管公房變更承租人是有條件的。何女士一直租住在父母租住的公房里,是否能夠變更其為承租人,要看當地的相關規定。但根據何女士陳述,其身體不好,幾年前即辦理了病退手續,其愛人早些年過世,家里沒有其他住房,戶口也一直都在公房內,應該是符合租住條件的。其次,何女士的弟弟戶口不在當地,也不在該房屋內實際生活,卻以自己的名義辦理了租住該房的手續,確實存在不妥。對此,我們向何女士建議,可以到公房管理部門申請查閱其弟弟租賃房屋時遞交的申請材料,看看是否存在問題。此外,據何女士描述,其弟弟篡改了父母死亡的時間。我們認為,這一細節需要通過進一步查驗來判斷。如果其弟弟為獲得租賃合同簽訂的資格去篡改父母死亡時間,那么這份租賃合同當屬無效。關于如何確認拆遷協議無效的問題,我們建議,如果行政部門未配合何女士查驗相關細節并出具書面證明,何女士可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確認該公房租賃合同無效,在庭審過程中,房管部門會依據法律規定提交相關材料。待租賃合同確認無效后,何女士可向拆遷單位申請重新簽訂拆遷協議,如果拆遷單位不配合或無法直接更改,可再向法院起訴請求確認拆遷協議無效。解答人:北京市12348公共法律服務熱線平臺延慶區值班律師萬明軍辦理結果:律師對咨詢人何女士提出的問題就法律規定以及維權途徑等進行了詳細解答,何女士通過12345市民服務熱線對北京市12348公共法律服務熱線平臺表達了感謝。后經過12348公共法律服務熱線平臺值班律師的引導,何女士通過在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最終圓滿地解決了上述問題。本報記者 徐偉倫 整理(徐偉倫)(法治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