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擬調整公租房收入線,準入限額提高至49952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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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 :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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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了《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戶籍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通知(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和建議。《通知(征求意見稿)》對原《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戶籍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穗府辦規〔2021〕5號)進行了修訂,著重對戶籍家庭住房保障政策進行“兩調整兩完善”:調整公租房保障家庭收入線準入限額,調整住房租賃補貼標準,完善公租房保障方式,完善公租房保障審核及監管機制。具體表現在:一是調整公租房保障家庭收入線準入限額。《通知(征求意見稿)》擬將公租房收入線準入限額從現行的35660元/年提高到49952元/年,同時,對申請家庭所有成員均年滿60周歲的家庭,放寬其家庭收入、家庭財產標準至政府公布標準的130%。二是調整公租房住房租賃補貼標準。《通知(征求意見稿)》擬將住房租賃補貼標準從現行的30元/平方米/月提高到35元/平方米/月,對于按標準計算得出的每月住房租賃補貼不足200元的家庭,按照200元/月予以發放。三是完善公租房保障方式。在現有低保家庭、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等群體的基礎上,擬增加三級及以上殘疾人家庭,在輪候期間即可領取住房租賃補貼。同時,《通知(征求意見稿)》擬對于申請輪候公租房的家庭,曾參加配租意向登記未獲配租且輪候時間超過5年仍未獲配租的,可申請在后續輪候期間領取住房租賃補貼。四是完善公租房保障審核及監管機制。《通知(征求意見稿)》擬對于全體保障對象均年滿60周歲的在保家庭,期滿審查時不再審核收入和財產,給予老年人住房困難群體穩定的居住保障。文、圖 | 記者 陳玉霞來源 | 羊城晚報·羊城派責編 | 吳瑕校對 | 趙丹丹編輯:吳瑕來源:羊城晚報?羊城派